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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属公司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 享有优惠企业所得税率15%

来源:www.xiwangsteel.com 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9

2017年度未经审核股东应佔综合溢利调升至约人民币890百万元

山东特钢龙头企业 – 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(「西王特钢」或「本公司」,连 同其附属公司统称「本集团」;股份代号:1266.HK) 欣然宣布,本集团之附属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有效期为三年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的相关规定,由 2017 年至 2019 年之三个财政年度,本集团之附属公司将享有 15%企业所得税之税务优惠。

基于此项税务优惠,本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股东应佔综合溢利预计约为人 民币 890 百万元,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人民币 332.6 百万元上升超过 16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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